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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位南交四宮的女性從小就要幫忙家裡的餐飲事業,尤其是爸爸去世之後,她更要幫助媽媽把整家店撐起來。
可是,她的弟弟不夠爭氣,經常出亂子。媽媽又過度袒護弟弟,讓他很為難。最後,整個店經營不善,就讓給別人。
她本來應該用自己的手藝,獨立開自己的一家店。可是,她還是拒絕不了媽媽的拜託,還是和弟弟一起開一家小店,就維持得很辛苦。
後來,她慢慢學習管理者的角色,把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規定清楚,盡量讓弟弟不會拖累到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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